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渝北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1.双方于2012年4月6日结婚,2012年7月3日冲动离婚(未对财产进行分割约定);又于2013年12月12日再婚,于2017年8月21日离婚(有离婚协议)。
2.双方于2012年11月购房,男方出资首付款11万中的9万,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后双方仍生活在一起)
3.2017年8月21日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女方。
请问:
1.该房产属男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2.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的内容是否有效?(有无规避法律规定)。
谢谢!
江娅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圣世律师事务所
黄硕秋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奥律所优秀律师,擅长经济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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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代理保险理赔、调解、诉讼,提供伤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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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优秀公益律师,金华市优秀青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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