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广东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东莞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在江西赣州龙南县(大广高速)被人追尾,双方第一时间都有报保险公司,交警也给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对方交强险投保阳光保险公司的,我修车时阳光保险有定损,然后修好车后拿着4S店维修发票和清单找对方要维修费。刚开始联系对方车主时说去找朋友借,后来就直接不接电话,现在应该是把我拉黑了,打不通对方电话,微信发消息也从来没有回复。对方是河南濮阳户籍,现在广东中山市工作,车牌也是中山车牌。我是东莞车牌,请问下,我应该去中山那边的法院起诉对方还是可以直接在东莞这边的法院起诉呢?另外,除了维修发票金额外,我还可以向对方索赔哪些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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