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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刑事辩护1个月前

¥50.00

您好!很荣幸能看到您的联系方式并给您写信,有个情况我想跟您咨询下,是这样:去年放假的当天晚上,厦门华天涉外学院的几个学生聚餐后,有一个学生回去的路上被打,后来回去宿舍哭诉,然后由一个同学带头,召集几个学生,其中就包括我侄子。另打人那方也召集几个同学,因此就发生群殴。我侄子当时就踢了一脚对方,后面也先走了。当时的情况就是打架群殴,结果后面的事谁也没想到,他同伙的一个人没走,还在案发地,结果被打人那方3个人打的至今都昏迷不醒。我侄子也是后面才知道那个人被打,当时根本没再现在。后来单纯的打架群殴上升为刑事案件,后来警方介入,这些只要有参与打架都被抓起来关在厦门第二看守所,但也有几个离开学校,就没被抓,这些还留校的被关了37天,取保候审,才被放出来。对,现在因是取保候审,几个学生都被老师通知不能去学校,我侄子也是开学去了几天,现在也被老师叫回家里去了。那我现在想问的事,这些孩子都还未满18周岁,而且当时只是参与打架,那我侄子只是踹一脚,也不是致人于昏迷的那一方,那现在学校都让孩子们上学,那我们国家法律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学校是否违规呢。我们要怎么维护自身的权利呢。照理说,那学校是案发地的附近,现在孩子既然是取保候审,那也不能离开当地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吧。这是基本情况,主要是孩子读书,现在是第二学期,如果不让读,那前面2年时间不也浪费。所以这些情况,跟您请教,我们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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