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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婚姻家庭1个月前

十七周岁的男孩和十九周岁的女孩,在恋爱期间女孩怀孕,女孩不要孩子做了人流,男方在女孩做人流期间也对女方有照料,但是现在女孩以身体不适要去住院,而且要求男方赔偿2万元人民币做为营养费以及精神赔偿费,如果男方不给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当时是女方以及女方家长坚决不要孩子做的人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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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平律师 甘肃-平凉  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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