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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对方家长和老师将孩子送到医院,挂号后以没带钱为由,等我到达缴费后,方才租借轮椅开始检查拍片,膝盖积水严重,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对方家长没有说一句至歉的话,在一边给学校打电话让学校负责任,当需要转院时竟然不陪同去治疗,第三天探望一次孩子,后期换药陪同去了两次,其余都没到场。孩子的花样跳绳被迫停止,临近的考前学习只能在家自学。 现在赔偿时只赔偿医药费,交通费,外加1400元的陪护费,我无法接受!带孩子治疗我请假5天,爱人20多天,直接损失5000多元。经校方多次调解,对方不但没有一句歉意的话,态度相当不好,并扬言让我到法院告他! 我是否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外加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或陪护费,医院诊断证明是三月生活不能自理)。
韩星基律师 北京-丰台区 北京中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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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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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行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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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婧娴,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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