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阳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河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洛阳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河南-洛阳劳动工伤1个月前

¥10.00

刘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用绳索牵引王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沿上海大道自南向北行驶至本村路口左转时,与上海大道自北向南行驶的小型客车涂某发生碰撞,致两轮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受伤,车辆受损。(涂某车无任何刹车印)
附注:村庄路口未设任何村标示减速慢行,和道路斑马线等。事故具体位置在已过双黄实线的第二车道(共三车道)。 责任划分55,涂某5责,刘某和王某负5责

1位律师回复

刘青青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慧闻律师事务所

30"

103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