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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i u 先生

天津-河东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是二婚,我至法院提出离婚,最终公告判离。她到法院起诉要求分隔我在婚前购买的按揭房。理由是我再婚内在她的强迫下写的一张,共同出资购买房子的条。可我买房时并不认识她。而是当时是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法院会怎么判呀?如果法院认定条子,是作为婚前债务,还是会把房子做为共同财产。跪求答案!

2位律师回复

王英连律师 天津-蓟州区  天津宝德律师事务所

55"

90人收听

刘保军律师 天津-蓟州区  天津法都律师事务所

37"

61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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