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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您好,我17年3月份开始在前公司上班,因为是个私人的小公司,没有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五险一金等福利。18年11月份我向公司提出辞职,12月1日正式离职,但是公司扣押了我11月份的工资至今将近三个月,多次讨要仍不愿发放,请问您,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能否令他发放工资?另外我是否可以要求前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赔偿?如果可以的话?一般是赔偿多少?谢谢您?

1位律师回复

尹颖英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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