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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9年因为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婚后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离婚时我要求过抚养一个孩子但男方不给,我是净身出户的。男方让我每月拿抚养费1500元。不给就不离婚,我迫于无奈就签字离婚了。可是我现在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因为我自己没有工作,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现在我又结婚了。我想问问他们每月让我拿1500合理吗?离婚时一分财产没给我,孩子不给我,现在逼我要钱,我拿不出来钱,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耿兆楠律师 海南-三亚 海南三和元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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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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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长敏律师,现为重庆俊采律师事务所法人,曾先后在北京市中银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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