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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静靜____

北京-东城区行业交流1个月前

起因:为外地家人发微博维权,质问外地警方办案不利,怀疑被打击报复,外地警方的网络部门给了外地家属一张 传唤证 说我们触犯治安管理例条例: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让我们去外地接受询问 ;如果外地家属联系不上本人,本人也没有当面收到 异地警方给的传唤证,本人不知情,会如何处理? 本人是否可以去 居住地的派出所 寻求处理 而不是 去外地被小人处理?对于尚在哺乳期的妇女 这类的 治安管理处罚 会怎样进行?

1位律师回复

陈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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