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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于2015年因车祸去世,事发突然,之后肇事车主赔偿30万元给我爸爸,二大爷和三大爷,人均十万左右,但是我二大爷有智力问题,并且他有残疾证,属于三级残疾,但他没有身体残疾。爷爷死后,因为有套房产,又因为老二要被照顾,没有所谓的劳动能力,所以我爸和老三只把他送他到养老院,在2017年我们村又分房,但是每户要交款5.4万元,所以这次的楼归在我家,爷爷还在世时的那套楼归老三所有,但是老三说要我家拿5万在2018年底给他最为差价补偿,我家答应并且已经交给他,这件事情我们家的长辈在现场作证并签押收据,现在收据在我家保存,关于我二大爷的照顾,是我爸和老三(三大爷)各自一年,我的家庭情况一般,为了我二大爷,所有亲戚说,卖自己家的房子也不能卖他的两套房子,老三家跟我们家关系不好,老二因为和我爸自幼成长所以我爸一定会照顾他。问题1我爸是否有法律的义务照顾他到死,若我爸死后,我是否有义务照顾他到死?2.我家是否要按照字据上所写卖自己的房子也要照顾他?3.我二大爷总是自己从敬老院跑出来或在敬老院惹是生非,若在我爸照顾他的时间里,老二发生任何意外,或把人打伤做出任何伤害他人生命或财产的行为,我爸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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