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丰都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昌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张瑞琪

江西-南昌房产纠纷1个月前

¥5.00

宅基地属于小孩爷爷,建立宅基地时小孩未出生。后报出生户口至宅基地内。目前宅基地内有户口死人,小孩爷爷,奶奶,爸爸和小孩。我与小孩父亲已离婚,小孩判决给予我抚养。目前宅基地动迁,小孩能否取得自己的利益?该宅基地户口的话,一个户口是45平,小孩独生子女一个算2个,90平。不知上法院能否取得90平的房子?

1位律师回复

邹志斌律师 江西-南昌  江西辰星律师事务所

36"

114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5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