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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合租的,三室一厅,共4个人,我和一室友共住一间房,该室友和我是同学关系,另两名室友之前不认识。因为种种原因是在呆不下去,因而提出退租,我明确表示可以不要两个月的押金。结果三位室友觉得我提出的太突然,因而要让我多交一个月的房租以缓冲找下个人的时间。我答应了,但是我的条件是在多住一个月我便一定会离开,不管是否找到人。三位室友得寸进尺,进而提出要求让我务必找到人才能离开,否则和我一起同住一个房间的舍友也必须离开,如此一来陷我于不仁不义。每个房屋定价不同,我和我室友两人虽是一起住进来,我因为私人原因不得已退租,却将我与我同住一房间的舍友绑在一起,用道德信义来约束我我不知这种行为是否妥当?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郭淑梅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华忠盛律师事务所
执业超过14年,擅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催收处置、劳动用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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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辩护、刑事风险防范与企业合规,法律功底深厚,十余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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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有优秀的教育和履历背景,以中英文为工作语言。周律师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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