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山东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烟台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机场巴士售票人员,是劳务派遣合同。在三年工作内,从未有人指示过我在票上写当天日期,公司的自我纠察人员三年内也从未提及。今天突然查到我,公司决定,将处理我和同事并处于我三百五百或者票价100-300倍以上罚款。在我没有对单位造成一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做?(另外,三年内从未有过公休年假,节假日也没有三倍工资,没有降温费取暖费,是否违法?)
柳伟律师 山东-烟台 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
赵巍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岳平律师事务所
法学科班出身,会计师,在国企从事财务工作数十年。格言是良善律
帮助人数:1228人 粉丝人数:3161人
帮助人数:296人 粉丝人数:1875人
李政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敬可成(日照)律师事务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861人
许奎峰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十余年
帮助人数:81人 粉丝人数:15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