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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七月意外伤害至残,至今无法工作,没有收入,以前劳动收入完全用于家庭开支,农业户口,父亲有四干退休工资,今年九月再婚,继母七十岁,父亲要求两人单独生活,共同享用退休工资,我有权利要求父亲尽家庭义务,支付我一定生活费和他孙子学杂费吗?其法律依据?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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