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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共有两个股东,一个大股东占95%,另外一个股东占5%,现在公司想要修改章程和做出股东会决议,小股东拒不出席的话,能否由大股东一人通过决议和直接修改章程。现在公司章程有这样一条,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离、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公司执行董事(小股东)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像工商行政管理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余志良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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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擅长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案件及反垄断,到不正当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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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职业多年,专业领域涉及民事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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