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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属于试用期,向厂里面交了辞职信,同时当天还向管理我们的副组长在微信上报告了这件事并明确说明我会在三天后走人。(微信上没回复我)在厂里面他也找我谈了说这厂里面的规定不可能放你。我想问一下,我在微信上给他发的信息能作为我是按劳动法规定,而不是自动离职的证据,获得我应得到的工资吗?若不能,我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怎么做?谢谢!谢谢!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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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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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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