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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承租人外,户口里有他的配偶、儿子三口之家(子女未成年)、外甥。承租人和配偶以及儿子共有一处他处产权房(儿子婚前买的),儿媳有一套婚前他处产权房,但最近转让掉了。外甥有一套他处产权房。请问这些户口里的人,哪些可认定为共有居住人
问题补充:
承租人和配偶以及儿子的共有他处产权房面积大于人均15平
邵长辉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李德春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
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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