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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2018年9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进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 我母亲于2018年9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进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于2018年9月21日做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胫骨骨折切开内固定术+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锁骨骨折切开内固定术后第二天死亡。于2018年9月23日送入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做死亡鉴定,鉴定意见是:我母亲的死亡原因符合交通事故所致全身多发骨折,骨折术后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我想问一下这个鉴定意见里术后出血算得上医疗事故吗?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处理?
高峻律师 新疆-石河子 新疆文舵律师事务所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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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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