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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女方在201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得20万汽车一辆(按揭购买,男方还款,登记为男方姓名),购买期房一套,登记为女方姓名(男方出钱多),女方于2018年10月11日剖腹产下女婴,5天后出院回家中修养,在家中男方经常出去喝酒,喝完酒回家大吵大闹,在18年10月21日晚上9点再次喝酒而归,回家吵闹并演变为冲突,修养期间女方母亲来本地照看女方,21日冲突,男方殴打女方母亲,并造成胳膊伤口,男方并让女方滚出家中,并离婚,女方害怕给小孩造成伤害与10月22日携带婴儿已经母亲返回户籍所在地,知道今日男方也没有打电话慰问孩子情况,这种情况下改如何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呢?

2位律师回复

蒋兴明律师 江西-南昌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

31"

39人收听

阎庆律师 江西-九江  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30"

48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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