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辽宁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铁岭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租房合同上写明,因产权方需要卖房,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按照乙方实际住天数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这种情况下,乙方已经得到甲方的答复需要搬离出租屋,并且乙方在一周内已经搬离,甲方是否可以以未告知乙方具体搬离时间的原因不退押金及剩余房租
杨晨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马向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7人 粉丝人数:6803人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诉讼业务。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熟悉诉讼领
帮助人数:988人 粉丝人数:5116人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金融借款纠纷
帮助人数:71人 粉丝人数:5669人
芦盛律师简介: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
帮助人数:2444人 粉丝人数:1383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