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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上写明,因产权方需要卖房,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按照乙方实际住天数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这种情况下,乙方已经得到甲方的答复需要搬离出租屋,并且乙方在一周内已经搬离,甲方是否可以以未告知乙方具体搬离时间的原因不退押金及剩余房租
杨晨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益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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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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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熟悉民间借贷、劳动人事、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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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央企提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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