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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绿灯的时候,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过马路,被左拐车辆撞到锁骨中段骨折,交通事故我负次要责任,交通巴士司机负主要责任,其中医药费,后续治疗费和伙食费属于医疗费项下,共计23649.73元,超出交强险18000元部分按照责任分摊,23649.73-18000=5649.73,5649.73*0.7=3954.811,所以我们赔偿18000+3945.81=21945.81元这一部分钱的算法对吗
张其超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律雨人律师事务所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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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运增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邦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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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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