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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婚姻家庭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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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同志。咨询写自书遗嘱里有一件事,我爱人的父母一直在咸阳市人民银行宿舍居住,母親去逝的早,父親又结了婚并代个儿子,父親于1998年8月28白去逝,当天我跟老伴去了咸阳处理了后事,过二天我们就回汉上班,因想到继母还有儿子己成婚住在一起,对老人家几年的照顾很不错,什么房子,存折都没问,想一切留给他们,现在我们己到80多岁啦,看到很多老人没公证和写遗嘱,老人去逝后,孩子们为家产爭吵不团结,我们又是三个孩都已成家,外甥,孙女4个,也想写自书遗喔,他继母在疫情时也走了,利下继母儿了一家三人。咨询我们在写遗嘱时有关我们没要老人的财产,此事应不应写上,怕我们老俩口一方走或双方去逝,这里的遗产与他们不相干还是该怎么表述,以上不知说清楚了没有。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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