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湖北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十堰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造成本起事故主要原因是当事人A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发生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察明道路上其他车辆通行情况;违反机动车让行规定,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造成本起事故次要原因是当事人B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违反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保山市律师协会行政及依法治市委员会主
帮助人数:45人 粉丝人数:922人
从事律师二十年,主要专擅于刑事辩护,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代
帮助人数:2023人 粉丝人数:4157人
帮助人数:945人 粉丝人数:6826人
咨询电话:13888400690。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执业
帮助人数:2801人 粉丝人数:971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