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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在面包店买了一包土司,并非临期产品,面包生产日期为2024.5.12,保质期为3天,购买时间2024.5.14.中午12点多。 15号早上8点准备和家人一起吃,结果发现面包发霉,家人没注意还吃了两片,导致中午肠胃不舒服。商家说15号已过期,但是食品法规定的保质期也可以按照次日计算,而且此面包并未说明生产的具体时间,3天是否以24小时为计算标准?只要店家是在12号当天上班后烘烤包装,是否72小时应该是15号的早上。才算过期?我希望商家赔付1000元,商家拒绝,请问我的诉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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