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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你好,前段时间我弟弟放学时被同学不小心撞倒了然后摔倒,膝盖很肿,然后当天我找那个同学家长是这么说的“阿姨晚上好,我是XX的姐姐,是这样的,我弟弟放学回到家时他膝盖流血受伤还很肿,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是放学时XX不小心把他绊倒了,现在我妈妈已经带他去医院了,既然是不小心的,我们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弟弟现在回到家了,没什么大问题不需要您赔偿,所以我希望您可以口头教育一下杰文,以后多注意一些,毕竟安全第一,避免以后再发生这种事情”我弟弟说回去学校问了那个同学,他妈妈压根就没说什么,但是现在伤口一直在流脓,还要每天去换药,虽然是皮外伤,不过也要花上大几百,我觉得我妈妈一个人带我和弟弟几百块也很来之不易,我想问问我那时候那样说,现在还可以问她索要医药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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