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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已递辞职报告,双方约定6月30日正式离职,离职前补休假期,新单位可否6.26号入职?能入职吗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执业近十年,案件来源上除亲戚朋友介绍外,基本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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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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