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广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河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石家庄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河北-石家庄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我于23.5.21日生产,23.11月份生育津贴发放完毕,23.9月份社保核基后,补交了23.1-9月所有职工社保费用,咨询社保人员是否能不发核基差额部分津贴,回复说不能补发。想知道是否合规。因为无意中知道一个同期宝妈已经收到补发津贴,所以才会知道有这回事情,才会咨询。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7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