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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小区3号楼王先生在本小区地下室停车时,向后备箱位置存放物品过程中,地面有明显水迹,不慎摔倒,头部撞到旁边的围墙上后又后仰倒地,头部再次受到撞击,因王先生年龄较大,摔倒后回到家里身体不适,被家人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随即做了开颅手术,同时王先生家人要求物业提供老人受伤视频,要求物业公司出面解决老人摔倒问题,理由为老人摔倒原因是车位漏水已多次反馈给物业管家,但是迟迟得不到解决,这次下过雨后再次反馈仍未处理,漏水水迹物业也未尽到打扫义务,要求物业赔付因摔倒导致的所有医药费。
问题:
1、王先生摔倒,物业公司有无责任?
2、分析物业公司有无责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3、王先生家人的要求是否合理?
4、合理或者不合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通过以上案例思考:
5、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6、物业公司的管控措施有哪些?
李继阳律师 河南-平顶山 河南双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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