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河东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在施工时他人回来故意闹事,造成施工人员伤残,受伤人员起诉我和闹事人后,一审二审法院判我为赔偿责任主体。不服判决下,在头条发布了事故发生的客观事实文章和当时的监控录像视频,头条的展现量2.4W,阅读量2100左右,点赞量17个,闹事人以报警,民警说我这情况够不上治安处罚。这种情况下闹事人要是追究肖像权,我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现在文章以删除。
孙志伟律师 天津-河北区 天津君辉律师事务所
宋风洁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本人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民商法,刑
帮助人数:1706人 粉丝人数:6401人
贾丽媛律师,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本科专业
帮助人数:139人 粉丝人数:1655人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法学学士,滨州市优秀诉讼服务工作者,
帮助人数:166人 粉丝人数:1576人
帮助人数:2331人 粉丝人数:497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