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梧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你好,因单位财务人员的错误,从2020年9月开始至今年年底,本应在工资单上扣除的养老个人部分一直没扣除,现在单位要求我们职工给回3年的养老个人部分共计1万多元(每人)。但是这三年我们职工完全不知情,每个月都是财务算好实发工资,就让我们签工资单,但是工资条也从来不给我们,反正她算出来是多少我们就签多少,所以我们也不知道没有扣除个人养老部分。而且财务每月做账,3年后才发现做漏了,现在要求我们补齐这些钱。我想请问,在这件事情上,财务需要付责任吗?要承担多少的责任?
凃耀军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卓合律师事务所
韦杰文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李传杏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领地律师事务所
杨文坚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五汇律师事务所
陆明相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益佳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二十年,主要专擅于刑事辩护,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代
帮助人数:2004人 粉丝人数:4055人
云南若在律师事务所主任;保山市律师协会行政及依法治市委员会主
帮助人数:41人 粉丝人数:826人
帮助人数:945人 粉丝人数:6731人
执业以来一直坚持法学理论与诉讼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专注于民商事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97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