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镇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安徽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滁州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支付宝用户

安徽-滁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甲骑车速度太快摔倒了,路人乙经过打120,因为说不清具体位置,所以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了旁边的路人丙,让丙和120沟通。丙和120沟通时,乙听见丙对事发地位置的描述也很模糊。此时乙看见路对面公交站台上有事发地的地名,但他没和正在通话的丙说。由于丙描述的位置不够清楚,救护车来迟,甲死亡。 结合考虑以下两点,请问乙有没有犯罪?1、过失致人死亡?(如果乙不打120,旁边其他路人们也是会打120的,乙的行为反而使结果更糟糕了,所以乙存在重大过失) 2、乙的先行无因管理行为带来法律义务,乙不告知丙具体位置属于故意杀人?

1位律师回复

吴伟律师 安徽-滁州  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