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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房产纠纷1个月前

在合同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合作期间,若因乙方经营和决策不善导致的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亏损,与甲方无关,且乙方须按照合作场地所在地市场租赁标准10元/㎡向甲方支付租金。”是否可理解为没有出现亏损就不用向甲方支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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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民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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