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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是本人客户,我们有去年年底就开始对接的沟通聊天记录,后面公司老板让别人接手对接,前不久我跟张三在微信聊天内容中有问张三是否已经跟某公司签订合同,张三回复已经签了,然后我又问租金是不是12000一个月,张三回复是的,过了段时间后张三也在微信上说签的是物业合同不是租合同。昨天劳动仲裁庭审中公司出具了一份张三的书面证明,写着他是跟别人对接的,而且没有租金只有物业费,同时没签任何合同。这份证书内容跟之前双方聊天记录表达不一致,请问张三是否构成作伪证罪?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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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九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领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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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女,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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