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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劳动工伤1个月前

本人于2023年11月9日,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微信昵称:王阿强)建立的2022秋季退役军人群里(已解散),添加了甘肃新辰海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的船员部经理李亮亮,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晚上19:40分,给李亮亮转账报名培训费17500(壹萬柒仟伍佰元)元,于2023年11月19日星期天晚上20:30分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表示不想参加海员培训,不适合从事这一行业,因为未签订合同,时间段处于周末非工作日,之间也没有构成服务实际行为,遂要求李亮亮退还培训费,终止合作,但遭到李亮亮强行安排培训,不予以退还培训费

2位律师回复

孙斯杰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赢获律师事务所

刘赢赢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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