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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在一个托管上班,刚开始跟我说七天试用期没有工资,试用期过了一个月2000干两个月,之后工资3000然后我干了一个月还剩两天的时候提前一个星期说的我下个礼拜不干了,这个礼拜干完我家里安排别的工作给我了,然后这个托管直接让我走了,也没让我继续干,然后15号开工资,我问工资的时候跟我说我没干满一个月,还差两天得按一 天30算,还得除去试用期7天,内7天没工资,然后我请假1天半,按8天一天30算,一共240我觉得不合理,然后最开始还签了一个合同,我当时签字的时候.上面时间工资都没写,但是他说有合同,这种情况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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