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甘肃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兰州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安宁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2013年1月1日, 甲与乙订立货物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按年付款,付款期间为3年, 当天交付第一笔, 最后一笔价金于 2015年12月31日交付。合同订立后,甲未交付任何价金2018年10月30日, 乙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甲、乙的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880人
免费法律咨询,专业律师团队,处理各种纠纷,免费咨询,成功收费
帮助人数:4315人 粉丝人数:5774人
王晓闻律师,河南邦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郑州从业几年以来,
帮助人数:473人 粉丝人数:1817人
执业期间,参与民事、商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办理,在诉讼方面及非
帮助人数:1973人 粉丝人数:472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