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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我干了不到两个月,转正了。8天长假,休4天。每月固定休4天。9.29,10.1,10.2,10.3我休息。我中秋前一天就回老家了。家里有人结婚。回家帮忙了。我29号找青岛请假30号。没批。我就没上班。24还是25号,发的排班。我30号是白班。29号发的,给我排的是晚班。但是我回家没有带电脑,我也没法上班。我也没关注群消息,是找领导请假的时候,领导说的,我才知道。因为我没上班,9月份要扣基础工资的50%,说是公司规定的。10.15发工资。我现在对于这种结果不接受。首先,公司的规定合法吗?我不清楚有没有经过民主。其次,如果我不接受,被迫离职,有什么补偿?第三,如果公司说我对他们造成损失,我该怎么规避?据我所知,是没有损失的。第四,如果走仲裁,需要保留什么证据?第五,如果走仲裁我想把之前的加班费也要回来可以吗?第六,公司没有缴纳社保,要怎么保留证据?我要怎么保留对我有利的证据?有劳动合同,没社保。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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