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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劳动工伤1个月前

本人江苏南通,05年工伤6级伤残,11年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一账结清末果,随后签定挂养协议,公司每月支付408元生活津贴,缴纳社保和医保一直到退休,并出具证明,哪知最近几年连408年都拿不到了,更可恨的是发函给我下月停缴本人社保和医保。随及我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得到什么赔偿?(因为它先发函给我停社保和医保,那就足以证明它在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我想要求它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有法律依据吗?该怎么赔偿?还有生活津贴可以追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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