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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南京租房遇到无良中介,我们看房时明确表明仅租两个月,中介让我们交一年的物管费共1620元,房租是押一付一,给我们签的合同是一年的,表明两个月之后他们会负责转租,租满两个月提前十五天报备退换剩余费用(有录音和下面提到所谓的定金合同上的字据),现在打算退租联系中介微信、电话都不回,后面与房东沟通得知物管费是房东那边交的,不需要租客承担,那此中介的行为是否是假冒房东(或物业)收取物管费呢?昨天报过警,警察说这属于民事纠纷,必须要双方在场才能调解,但是对方连警察打电话都不接,目前只有该中介收款的支付宝记录(和他微信的实名是一个人)咨询过支付宝客服,他们必要的时候会配合调查实名信息,昨天晚上通过为我们提供这个业务员即中介的第三方人员联系到了此中介(仍不与我们直接交流,通过这个中间人传话交流),后面同意转给我600元但是要求我答应“此事已了结,后面不会再以任何形式追究他们责任”这个要求合理吗?现在我被强制收了房,并交了一个半月的违约金,需要钱就收了这600元,请问后面还能继续维权吗?该怎么做?

1位律师回复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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