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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怎么样理解以居住为目的,难道不是以购房人人意愿为准,而是以房屋为商业用房,就强改购房人的意愿,我没有另外的住房,有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用商业用房住人?有没有不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章洪春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泽汉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以来,成功参与办理了多起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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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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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执业于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担任多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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