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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员工未签约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申请离职,口头申请离职,但公司要求员工再上两天班配合已安排的工作和交接,但员工未执行,直接不上班,公司按旷工处理,扣旷工工资,员工以劳动法规定不接受,还要求出齐工资,并威胁以劳动法要求赔偿
李俊佳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骏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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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闻律师,河南邦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在郑州从业几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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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攀律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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