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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学生,出来打暑假工,做的是餐饮服务。6月27日上午我提了离职,已经过了试用期。收入是按小时工算9.5一个小时。公司是马上让我下班走人,说下午也不用来了。就这样我按公司规定归还了所有员工物品。公司没有向我说明急辞扣三天工资这一说法。合同上也没有写。说合同只是个过程这么简单。去面试的时候也没有向我说明急辞扣三天工资。当事人完全不知情,包括签完离职协议的时候,也没有和我说明急辞扣三天工资这一情况,是离职之后的几天才从那里的员工(我朋友也在那里上班)得知急辞会扣三天工资这么一回事。学生的劳动力就这么廉价吗。纯属就是免费劳动力了。如果在我知情急辞扣三天工资,依然要这么做,公司扣我不会说什么,但是是在当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白白扣了三天工资。这不白白免费劳动力了吗?
刘赢赢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律师事务所
入选山东省首届公益网评“我最喜爱的名律师”。有各级法院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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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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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刘虔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有近二十年的法律实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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