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百色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小张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2020 年 3月中,他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内容约定:试用期为 3 个月,服务期 2 年,违约金 2000 元。可是到了 7 月份,已经 4 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的管理体制也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于是在7月1日向公司打出了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小张在7月辞职,但是却在其办理手续时,告知他违约,要交 2000 元的违约金。小张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却又无可奈何,小张是否应缴纳违约金?
孙永念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锐汇律师事务所
闫立波,男,律师,涉及范围包括婚姻家事及继承,经济纠纷、侵权
帮助人数:1415人 粉丝人数:4736人
帮助人数:579人 粉丝人数:1167人
帮助人数:2769人 粉丝人数:12047人
帮助人数:230人 粉丝人数:18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