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百色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小张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2020 年 3月中,他和一家公司签订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内容约定:试用期为 3 个月,服务期 2 年,违约金 2000 元。可是到了 7 月份,已经 4 个月了,公司还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的管理体制也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于是在7月1日向公司打出了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小张在7月辞职,但是却在其办理手续时,告知他违约,要交 2000 元的违约金。小张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却又无可奈何,小张是否应缴纳违约金?
孙永念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锐汇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卢祥,北京瀛和(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具有
帮助人数:388人 粉丝人数:1968人
帮助人数:5630人 粉丝人数:16072人
帮助人数:114人 粉丝人数:156人
帮助人数:1156人 粉丝人数:159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