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天门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福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漳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福建-漳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好牛公司2022年8月22日与被告福州好牛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福州好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ZY-2021-6008)的代理合作协议。
1:虚假宣传。还未签合同之前,被告公司业务员承诺于2021年10月份开始在市场上投放贩卖机,并且平均每个月的收益不会低于两三万。在其业务员的夸张及虚假宣传下,原告于2022年8月22日与被告福州好牛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福州好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ZY-2021-6008)的代理合作协议,合同签后,被告并没有履行未签合同前的种种承诺,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推广,并且一直推诿,至今都没有行动
单方面修改合同日期。2022年1月18日开了个企业会议跟代理商们说合同会全部改为2022年2月份重新签订,但只在微信群里发了个延期通知,没有给重新寄合同确认。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3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