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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4日提交了辞职报告,部门领导签了按人资流程走,CEO没签,经协商后不辞职了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正常工作一直到现在4月下旬了,可我现在还是想走,因公司的一些做法,现在我不愿意自己主动离职了,想让公司解雇我或者以抑郁症向单位请假,但之前的辞职报告CEO没有还给我,那这份辞职报告是否还有效,会不会是把柄,让公司还是可以以我主动辞职来处理我,辞职报告上有写日期3月4日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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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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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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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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