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湖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江苏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南京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江苏-南京交通事故1个月前

您好 执行过程中 双方互有债务。执行法院可以不经过被执行人同意债务抵消吗? 申请执行人欠被执行人电表仪器费,被执行人欠申请人租房地板赔偿款。这俩个钱,属于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吗? 执行法院是否有这个权利不经过被执行人同意债务抵消?
一审判决 申请人欠被执行人一个电表仪器费。被执行人欠对方租房地板及清洁费赔偿款。

4位律师回复

洪军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郭培芳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郭梅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4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