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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共有4个人
1.老孙
2.徐建平
3.徐松(徐建平的儿子)
4.徐娜(老徐的亲妹)

事情经过
2013年老孙占50%、徐建平占25%,徐娜占25%,合开工厂,没有任何合作协议,工厂开设2年一直没有盈利,2015年徐娜决定撤股,徐娜当时说她们夫妻间因此事闹离婚,祈求徐建平打个借条,以保家庭,徐建平同意,并按徐娜的要求打借条,借款人为老徐和徐松。
截止目前。工厂仍然存在,但是已经停业三年,当时投资300多万,现在100万也卖不了,废铁一堆。

疑问
1.老孙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徐建平、徐娜当初与自己是合作关系,并不是借款关系,这样,这个借条是否可以判为无效,由三人共同承担,报废的工厂。

2.如果借条不能作废,欠条上有没有什么文章可作,例如利息不算,或减少一些损失。

3.如果官司失败,徐建平名下有价值100万的果园,徐松名下有价值70万的棉花地,可否现在就开始分别贷款10万,来拖延还贷时间。

4.实际是徐娜转账给徐建平,徐松能不能拒绝参与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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